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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鞍山市仍采取就近招生的原则,严格规范普通高中的招生行为。同时,明确禁止以“国学班”和“私立学校”的形式取代义务教育

进入4月,新一轮的中小学秋季招生将再次开始。26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鞍山市仍采取就近招生的原则,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同时明确严禁以国学班和民办学校替代义务教育。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辍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肃查处以中国传统班级和民办学校形式取代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用“国学班”和“私立学校”代替义务教育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立和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除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零起点的教学要求,在小学一年级开设过渡活动课,注意青少年之间的联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课程和国际部海外班的名义招生。为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应在高中入学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严禁用“国学班”和“私立学校”代替义务教育

严禁无计划或无计划招生。招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种考试;严禁任何学校收集或隐瞒与入学有关的捐赠;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种竞赛证书、学术竞赛成绩或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和快慢班;严禁有民族分离现象,空挂学生身份,假学生身份等。不允许跨地区招生和非法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

严禁用“国学班”和“私立学校”代替义务教育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沈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严禁用“国学班”和“私立学校”代替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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