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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布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就业困难人员有培训生活补贴和调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有生活补贴的,调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16日,记者获悉,《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了更多帮助。

我市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劳动成本。返还社会保障费用支持企业发展。实施企业失业保险阶段性减费政策。对于自2018年1月1日起未下岗或下岗人数较少的参保企业,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退还,退还的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困难企业职工在职培训补贴支付。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困难企业组织员工在职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提取的企业员工教育经费中拨付。不足部分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合格后,按照我市职业培训政策市级指导目录,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补助。实施补贴政策,提升企业员工的技术技能。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向企业投保地的失业保险机构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鞍山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和求职者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大学毕业生(包括高级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未在城乡继续学习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对上述自费培训且培训合格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我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市级指导目录执行。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培训期间,有就业困难的人员将根据实际培训天数获得生活津贴。

鞍山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和求职者

我市将进一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青年就业培训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实施国家三年制青年学徒计划,就业学徒补贴的范围将调整到已离校两年的失业大学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试用期将调整到3-12个月。见习期间学员的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与此同时,采取特别行动帮助贫困家庭的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

鞍山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和求职者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刘小锋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和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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