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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纪委、开发区纪委、市纪委派驻(离任)机构:

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十九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四风”作为巩固党的思想感情的重要途径,确保八项中央法规和实施细则的精神深入人心,坚决防止“四风”的反弹和卷土重来。 为倡导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风气,扫清新风,现就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清明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一、严格纪律要求,自觉做到八禁

一是严禁利用公交车、公款和公物参加私人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第二,严禁利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祖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第三,严禁利用祭祀大扫除的机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物和馈赠;

第四,严禁违反规定参加或组织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第五,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假日机发放补贴或福利;

第六,严禁吃、喝、旅游或参加各种公款支付的高端消费和健身活动;

第七,严禁在祭祀扫荡中破坏国有、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第八,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明确主要职责,营造清洁的节日氛围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严格管理党的主体的职责,落实好各级职责,坚决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以多种方式提醒和再教育与作风建设有关的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积极倡导文明牺牲和清廉。

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清明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第三,加强监督和问责,严惩违纪行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继续把监督检查八项中央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关注、持之以恒,与整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专项行动相结合,查处群众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发展。要密切关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暗访力度,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和铺张浪费的新动向和新表现,努力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对于不能强制执行或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迅速进行严格调查,一案两查,严肃追究责任,并告知公众。同时,要进一步疏通报道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清明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将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八项中央精神的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严肃查处有关人员和领导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纪行为。

市纪委、监事会举报电话:12388、15141212388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清明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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