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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姚、全媒体记者)18日、19日,辽宁省首例人身隔离减刑案件在海城市南泰监狱会议厅举行。通过物理隔离试验,进行了零接触案件处理,成功处理了106起减刑案件。不仅符合防疫控制要求,有效保证了防疫控制中减刑案件的顺利进行,提高了防疫控制中减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而且有效保护了罪犯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司法办案和防疫控制并举。

辽宁省第一起“物理隔离”减刑案件被立案

在疫情防控期间,鞍山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和创新新的审判模式,积极解决疫情期间减刑难的问题。医院第三检察部积极联系鞍山中法监狱、南台监狱,探讨研究一种既符合防疫要求,又方便快捷的新型审判模式。经过多次沟通和实地考察,决定将法庭移至监狱审讯室。会议室配有全封闭钢化玻璃,可有效实现检察官、法官和罪犯的物理隔离。罪犯无需出狱即可参加庭审,并通过实体隔离庭审进行零接触案件处理。

辽宁省第一起“物理隔离”减刑案件被立案

鞍山市检察院在处理这批减刑案件中,进一步优化了检察官的办案机制,决定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检察官的办案小组负责对同一罪犯的减刑进行审查,有效地减少了检察官反复阅读案卷和制作法律文书的时间,使办案责任越来越清晰,权责一致。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辽宁省第一起“物理隔离”减刑案件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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