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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淑玲主持会议,副主任于萍、马烈、尹平、张士强,党组成员阚钟君、赵静出席会议。周饶,市委常委、副市长;副市长王利民;盖世明,市法院院长;刘付民,市检察院检察长;金钢,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乡(街道)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主任);市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成员;安海一级的一些NPC代表;和市人大各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以上同志

海城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海城市2019年环境状况及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李淑玲强调,今年以来,深化学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全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总体稳定趋势,部分环保指标取得良好改善。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市政府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市的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重道远。李淑玲要求提高政治地位,认真落实新的发展观。按照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青山在,青山在,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最大的政绩,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与污染作斗争,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要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推进绿色发展。在认真研究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新兴产业,建立和完善配套评估体系(第三版至上一版),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问题。要顺应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望,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与恢复、实施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完善生态文明体系体系等方面全方位、全地区、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责任是实施和进一步推进环境共治的必要条件。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明确乡镇和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企业应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要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积极探索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等绿色生活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参与。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落实工作措施。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弥补环境治理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重点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管网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加强矿山粉尘污染治理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促进清洁能源的整体利用和利用;以农村振兴为契机,结合“美丽农村”建设,实施农村环境治理工程,实现2020年海城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

海城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第九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9年12月25日至27日举行。

会议表决代表名额和人事任免事项;对一些职位的法官和检察官的职责进行了评估。李淑玲强调,市法院、检察院要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根据意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形成整改报告。李淑玲要求市法院和检察院提高政治地位,切实提高对NPC依法监督的重要性的认识。深刻理解述职是NPC依法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做好法律检查工作的内在要求,是自觉将法律和检察工作置于NPC依法监督之下,自觉接受NPC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们应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从制度建设入手,以机制规范执法,切实解决权力制约问题。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法律人员的法律观念、公仆意识和执政为民的责任感,更好地履行职责,在法院和检察机关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不辜负NPC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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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海城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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