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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确保我市危险货物经营单位恢复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从3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为期50天的危险货物经营单位安全检查活动,检查了我市爆破作业经营单位、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等163个危险货物经营单位,发现35个安全隐患需要整改。

隐患排查。

为推进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公安管理支队成立了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危险货物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细化了任务分解,落实了责任到人。部署全市100多名警力,在县(市)、区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格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确保我市危险品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安全复产。

公安管理支队根据不同危险品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梳理出企业复工复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企业防疫措施的落实、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在岗工作、调入人员和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7个共性问题,以及6个特色问题。 如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否落实,易爆炸物品经营单位的储存等。

50天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恢复生产

到目前为止,公安管理支队已经检查了我市12个爆破作业人员、10个爆破作业场所、11个民爆仓库、28个剧毒化学品和82个爆炸危险化学品。公安管理支队以防范风险、排查隐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实施隐患整改。民爆经营单位整改中存在库区值班人员不严格执行规定、仓库视频监控盲区、地下爆破作业现场入口未实施全面安全检查、严格控制安全生产条件、坚决防止违章和带病生产作业、保证企业复工绝对安全等35个问题。

50天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恢复生产

全媒体记者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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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50天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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