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2字,读完约3分钟


为了全面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情况,督促执法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法律的各项规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7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执法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孙毅;鞍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赵爱军;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士超;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孙菊仙;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军;周立东,海城市书记、市长;李淑玲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书记;张士强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常委、市改革办公室主任胡楠。

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海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嘉信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天鹰果业有限公司。在全面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包括农产品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规范、产品质量、安全限值、检测方法、包装标签、储运、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农业生产区管理,包括农业生产区分类管理、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治理等。;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包括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建设、农业生产记录建立、产地制度实施、农产品包装和标签制度实施、农产品品牌创建和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实施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制度、实施农产品安全监控制度、监督抽查制度和检验救济制度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海

执法检查组肯定了海城市在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小视,任中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任重道远。建议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始终牢牢把握手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牢记在心,付诸行动;要加强宣传教育,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对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秩序,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要加强“全过程管控”,以问题为导向,在强化职责中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海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分为三个检查组。从7月初到8月底,他们去了辽宁、山东、广西、重庆、四川、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视察。同时,委托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新疆等11个省、自治区的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nbsp。

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海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海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11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