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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9日泰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泰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余德水所作的《泰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中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报告。会议要求,县级人民法院要以新时期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为人民伸张正义,严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审判执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承担人民法院的责任和义务,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和平、安宁的台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台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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