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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坚持多管齐下、疏导结合、综合治理,不断完善管理模式,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执法到位,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科学部署,精心组织。该局结合工作职责,将“查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高度重视查处无照经营,制定并下发了《泰安县取缔无照经营流动商贩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方案》,利用每周一召开中层干部例会的机会,精心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各大队切实维护经营秩序。充分认识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把整治无照经营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常态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区别对待。按照宣传教育与查处取缔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突出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我局既整治了无照经营活动,又治理了经营秩序。在工作保障方面,实行“查无”工作的垂直管理,分级负责,组织到位;按照行政区划,包送到大队,大队分成人,这样责任就到位了;在工作实施中,要按照“主街禁止摆、次街控制摆、小街小巷整治摆”的原则,整顿跨门经营,取缔无照摊点,疏通流动摊点,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执法到位,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重点,严格调查处理。按照坚决取缔主干道、严格控制二级公路、规范小街巷管理的工作思路,突出治理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占道、占道、促销庆典、夜市摊点和临时摊点。为确保整治效果,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责令其到相关部门申请许可,规范其合法经营;对不具备条件但整改后能够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业户,协调相关许可审批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今年以来,我局依法查处各类占道案件1656起。加强监督,维护秩序。我局实行道路分类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坚决取缔主干道两侧的道路摊点,划定二级道路摊点的经营范围,规范小街小巷临时摊点的设置,清理主干道和集贸市场周围的无照摊点。实行“四次步行”方式,分别在8: 00、11: 00、14: 00和17: 00进行步行检查管理,同时检查沿街商铺的经营情况,加强对街巷的零距离监管,确保街道管理没有盲点。加强早市和露天市场的管理,要求摊点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摆放整齐,做到整洁规范。坚决取缔校园内无证摊点和流动摊贩,防止有害食品流入学生群体。自今年年初以来,校园内超过170个无照摊点和流动摊贩已被清理。加强居住区周边巡逻管理,防止居住区周边自发形成小市场,影响交通,形成安全隐患,努力营造良好规范的商业秩序,为居民创造和谐祥和的生活环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环境

(张静杨乐清)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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