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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空燃气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2014年,县环保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局全面加大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教育公众加强机动车维修,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鼓励使用节能低排放机动车,鼓励市民使用更多的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共同努力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强监管标准检查,定期对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抽查和查阅相关台账,确保检查线的稳定运行。督促检测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水平、检测操作规范化和法律意识,要求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程序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检测数据和国家标准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坚决杜绝机动车排气检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2014年共检查车辆14,290辆,首检合格13,099辆,合格率91.67%,复检车辆1949辆,发放环保绿色标志12,943个,环保黄色标志1,140个。严格执行《鞍山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处罚规定,对违反本条例和宣传法律法规的机动车所有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488辆未按期试车的车辆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48800元。

县环保局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


(程京)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县环保局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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