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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第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新、高忠禹、关、等参加了会见。县委常委、副县长范云明,副县长梁小英,县检察院检察长曾于斯等参加了会见。
会议由王主持。
会议听取了梁小英同志关于全县食品安全的报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委员会关于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财政局关于将教师补贴贷款贴息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和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委员会委员就如何督促超市及时处理过期变质食品、保护消费者自身权益、加强“小桌子”监管等十余个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认真仔细地回答了这些问题。
王指出,专项调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种监督手段,是深化审议监督、提高监督效能的创新实践。围绕特定主题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的专题询问,可以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形势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更好地思考相关问题,提出更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有利于加强人大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民生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解决。王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职责分工,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对调研和专题询问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切实整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始终应严打高压态势,运用准确、充分、良好的法律手段,从经济上依法严惩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不法分子。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源头监管。要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食品交易市场、学校及周边地区、餐饮业、农产品加工业、粮油、肉禽、蔬菜等方式。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坚持不懈地努力,时刻绷紧安全的弦,做好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为持久战和艰苦战斗,克服对困难的恐惧,把握好年、月、日。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营者和社会消费群体的教育和引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切实保障诚信经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市场秩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真正承担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新闻媒体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客观报道食品安全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消费者应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利益,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狠抓食品安全,扎实工作,取得成效,为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还选举了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吴也参加了会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杨乐清)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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