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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体系,理顺基层工作机构关系,加强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贫困弱势群体的工作能力,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
我局适当放宽法律援助条件,会同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老龄委员会等部门,认真落实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的法律援助措施,逐步将就业、医疗、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培训,举办全县法律援助业务、信息应用、档案整理等业务培训课程,重点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管理效率和办案水平。
该局加强了与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合作、协作和联系,认真履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职责,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及时指派律师为其辩护。进一步落实刑事诉讼各阶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优化调整法律援助案件结构,保持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稳步增长,严格执行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处理办法》的要求,建立案件质量评估机制,通过查阅案卷、走访受援人、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综合评估全年50%和10%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推进案件质量标准化,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管理水平,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分配和承办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案件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案件质量的同步控制、跟踪和监督。提高便民服务接待窗口的服务能力,在接待窗口全面推行办公室开放,与公证、社保、医疗保险等服务窗口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做到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热情服务,努力扩大法律援助和公益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法律援助律师全力参与信访,及时化解矛盾,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涉法诉讼问题、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做好利益信访、利益诉讼和咨询工作。继续完善法律援助非诉讼案件处理程序,严格执行案件受理、审批、交办、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登记簿,及时上报相关内容,全面准确地将案件、咨询等相关信息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系统。高度重视“148”值班电话,确保专职畅通,逐步实现“148”专线电话的转接和转接功能,确保不漏接电话。切实做到文明用语、准确回答、及时向来访人员解释、消除疑虑,努力把“148”专线平台打造成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
该局加强了舆论宣传,提高了法律援助意识和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的覆盖面,并在节假日和纪念日规划和组织了富有活力、影响力和特色的宣传活动。同时,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和专栏,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宣传,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继续实施与法院等相关部门合作,向有申诉的人发放法律援助信息卡、法律援助申请须知等宣传材料,方便贫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营造有利于我县法律援助发展的良好氛围。

县司法局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张静)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县司法局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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