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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主任杨春荣;王、高忠禹、刘玉新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办公室主任汪华东;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范云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刚,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曾于斯,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雷帆列席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杨春荣主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补发教师补贴贷款还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的报告,通过将补发教师补贴贷款还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处理代表建议的报告,决定第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杨春荣在讲话中指出,十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即将召开,这是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将讨论决定未来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选举我县国家机关新一届领导班子,对于把全县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和县委部署上来,凝聚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建设一个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新泰安,具有重要意义。杨春荣要求,会议前期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等基本法律和履职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要组织好会前检查活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和收集社会情况和公众意见,积极撰写议案,为会议开幕和审议工作报告做好充分准备。我们要以更高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和圆满成功。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李美茹)

来源:鞍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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