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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使群众树立热爱家乡、美化家乡的文明观念,提高全民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石庙子镇采取“四不”标准整顿农村环境卫生。

首先,没有暴露的垃圾。路边、河滨、桥梁、围墙、公共区域和村庄的垃圾应彻底清除,以确保街道表面没有裸露的垃圾,同时垃圾箱内的垃圾不得溢出,垃圾应每日运送。

其次,水面上没有漂浮的垃圾。彻底清理所有河流、池塘和沟渠中的垃圾漂浮物,确保河流畅通。对低洼地区的臭水沟、池塘、坑洼和涵洞进行整治和填埋,保持河流、水库、池塘和运河的水质清洁、无异味。

第三,没有涂鸦。清洗张贴在墙壁、电线杆、外墙和树上的大大小小的广告和乱七八糟的标语,确保环境整洁。村民们不能在房子前后乱涂乱画,也不能随意张贴宣传材料。

第四,不要乱扔垃圾。城镇和中心村的业户不得占用道路,随意堆放物品,并保证有序经营。道路两侧房屋内堆放的物品应有序清理,基础设施建设剩余垃圾应堆放整齐。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石庙子镇“四无”标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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