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0字,读完约2分钟

打击不正之风,营造健康、文明、节俭的社会氛围。杨家堡镇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对镇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力地推动了镇里的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当事人是“四禁止的”[S2/]:不允许他们使用宴会机器来收钱;宴会期间不准影响政府办公室和周围居民的生活;不准占用城镇街道布置宴会;不得使用公款、公共财产或公共汽车处理节日事务。

规定了宴会上的“两个禁令”:[ S2/]严禁公款送礼;严禁乘公共汽车喝婚宴。与此同时,它还规定,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小心享受宴会。凡因参加非法购买超过单位数量的宴席而被查处的,参加宴席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向镇纪委和镇政府监督小组作出书面说明。

加强领导管理。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红白喜事管理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是每个村的直接负责人。镇纪委负责处理和协调取缔大规模演习的日常相关事宜,及时召开全镇党员、村干部参加取缔婚丧喜庆大规模演习的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禁止大规模作业;加强对辖区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优化机关作风、推进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杨家堡镇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亮剑”

引入系统构建安全性。建立和完善“杨家堡镇禁止大规模婚丧嫁娶制度”,禁止大规模婚丧嫁娶,实行婚丧处理预申报制度。婚宴必须提前一周报镇纪委,丧礼必须报镇纪委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处理此事的,将按违纪处理。严格限制宴会事项、宴会人员范围和工作规模。要求各村以村规民约的形式规范村民,大力倡导农村改俗节事。

杨家堡镇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亮剑”

监督、检查和整改。杨家堡镇通过现场检查和暗访,加强了对婚丧嫁娶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在公告牌上公开,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禁止群众办案的实施。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采访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全镇禁止大规模演习的情况。党员一旦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违反这些规定的干部职工一年内不得参加评奖和各种“先进”或“优秀”称号。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杨家堡镇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亮剑”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16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