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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经济区党委、政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规范了农村土地使用秩序,有效遏制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首先,打击违章建筑的工作已经展开。经济区政府负责人负责,土地、村建设、司法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各尽所能,齐抓共管,严格执法,打击违法建筑露头,治理露头,力争将违法建筑乱占土地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宣传和教育工作已经到位。成立专门负责监督管理农村耕地流转的农村土地管理领导机构,加强辖区内五个村的宣传教育,使全区村民正确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从源头上控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三,长期检查机制已经到位。建立镇、村、组三级检查制度,加强检查,立即制止乱占耕地违章建房,并及时上报,形成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s2/]第四,村庄和城镇规划的审批程序已经到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重建规划,建立健全农村建设审批程序,严格要求村民遵守规划审批程序,合理引导村民节约集约用地。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兴隆经济区“四个到位”严格规范农村用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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