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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盛为民,副县长、公安局长江楠,县法院院长马,县检察院检察长曾等参加了会见。

会议讨论通过了要求县委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议案,传达了《中共辽宁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的通知精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成员单位作了陈述。

盛伟民在讲话中提出了进一步协调反腐败机构的三个要求。一是提高政治地位,增强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深刻认识到,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是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的实际行动,是加强党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深刻体现,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第二,积极主动,巩固反腐败斗争的主流。要推进问题的准确发现,提高发现和揭露腐败问题和腐败分子的能力;推进刑罚的精确执行构成了惩治腐败的完整链条;要统筹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在严惩和制造冲击的同时,要牢牢抓住不能腐烂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烂的意识,实现“三不机制”的同步推进和同向发挥。第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的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要坚持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有效预防腐败;完善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依法高效开展;要加强监督和监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处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扩大)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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