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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在党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努力,我市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正在稳步好转,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但是,要加强对疫情的防控,我们必须谨慎从事,如履薄冰。我们不应该降低对疫情的警惕性和防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放松,狠抓疫情防控,不断巩固成果,扩大成果,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丰收。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令(第8号)》的要求,结合鞍山市实际情况,市防疫指挥部决定发布以下命令: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

一是优化疫情防控策略。围绕预防疫情反弹和波动,按照“预防为主、外防内防、局部蔓延”的原则,优化防控策略,把握动态,审时度势,适应时代,适时调度,坚持“防感染”与“防疾病”并重。外部预防应更加严格,内部预防应更加细致,输入性和聚集性感染应坚决预防和控制。

对外国防费的进口要以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为重点,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控严控,灵活管控,切实把境外疫情防控纳入工作落实,坚决防止疫情“倒流”,确保“保人民”中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为防止本地内部传播,应紧紧围绕“农村社区企业”的三个重点,落实第二版《企业和职工防疫控制办法》的20项要求,以及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的30项要求。同时,应高度重视预防隐性感染引起的局部传播,尤其是预防家庭成员和亲属间的偶发性聚集性感染,尽可能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引起的传染源传播。

加强疾病预防。严格执行办公场所、医院、学校、窗口单位等硬性要求,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通风消毒等,加强员工健康教育管理,发挥中医药独特的防病作用。在继续实施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中,努力做好重点地区、重点地带和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二,加强科学准确的诊断。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标准和程序(试行第七版),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加强调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防止漏诊和误诊。

第三,完善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市防疫控制指挥部防止境外输入工作组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密切跟踪掌握境外疫情,不断加强疫情分析和判断,坚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推进关口前移,控制机场、火车站、高铁站等输入通道,回归省外马鞍。 完善和落实口岸、相关部门和省内外五项工作机制,有力有序地做好进口预防工作。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

第四,落实各方的防控措施。坚决守护出入境通道防控人员和基层联防联控人员,平等对待海外归国(来)人员,坚决执行口岸卫生检疫相关措施,严格执行马鞍健康申报、体温监测、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14天等措施。、以及管理、通知和跟踪“全力以赴”和“密切联系”中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从而真正做到相互联系而不遗漏任何一个人。公安、海关、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实现纵向联动和横向沟通,进一步加强对大数据的支持,协调推进数据的去重复和更新,实时推进,提高信息共享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推动疫情防控更加科学、智能化。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

五、巩固各级防控责任。各地区要认真、准确、细致地落实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密切关注重点部位和重点群体,联合防控、群防群治,乐观自守,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履行保卫土壤的责任、义务和责任,不断巩固和扩大全市疫情防控的良好局面。要强化属地责任,加强渠道控制、源头防控、远程调查控制,坚决防止骨干人员进入北京。我们不应该放松防治,坚决打赢人民战争、全面战争和抗战。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

鞍山新型冠状病毒

传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9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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