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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省级生态乡镇村申报管理条例》,经我县乡镇(街道)政府申请,县环保局核实,省环保厅审批,我县苏子沟镇黄岐村、邵子河镇镇江村、新店镇新店村、偏岭镇小偏岭村、大营子镇清风村被命名为“辽宁省生态村”。 命名乡镇和行政村将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五个乡镇被评为省级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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