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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保护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生态环境,加强地表水的生态保护,县环保局根据《岫岩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评价自查报告》,划定并标注了位于兴隆经济区蜀地村的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保证水源环境质量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土地。经专家实地调查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论证后,确定岫岩林地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由专业勘察公司设计并标注。自来水公司4口饮用水井设置了4个一级界桩、8个二级界桩和3个界桩,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在主要路口设置了两个公示警示牌,提醒人们注意保护水源。目前,兴隆经济区树地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定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勘界立标工作 为进一步保护我县集中饮用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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