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84字,读完约5分钟

最近,我县成立了八个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即: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整治小组、生产加工领域产品质量与安全整治小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与安全整治小组、食品消费安全整治小组、食品摊点违规整治小组、药品质量与安全整治小组、肉制品质量与安全整治小组、肉制品检验检疫整治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由县农发局牵头。主要任务:开展农业标准化情况专项检查。查处违法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以及对双孢菇和白灵菇生产、包装违法使用荧光增白剂行为;对毒鼠强专项治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范肥料登记,抓好源头监管;加强肥料市场整顿力度。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到2007年12月31日,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我县成立八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

生产加工领域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组,由县质监局牵头。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环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变质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获证企业的全面复查,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强制检验工作;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和整治,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重点整治乳制品,豆制品等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10类高危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力度;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组织开展以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治理的检查。通过上述专项整治行动,到今年年末,全县工业企业产品合格率达到80%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合格率达到85%以上,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获证企业出厂检验率达到100%;有关企业使用的起重机械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我县成立八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组,由县工商局牵头。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环节)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的力度;集中开展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义务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的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加大对农村流动送货车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安全整治,到2007年12月31日,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岫岩镇内市场、超市100%实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取缔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岫岩镇内的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等无照经营者,农村流动送货车备案率达90%以上。

我县成立八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

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组,由县卫生局牵头。主要任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督;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药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食品企业;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对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到2007年12月31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100%持有身体健康证明;彻底解决县城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县城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应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我县成立八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

餐饮违规排档组,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主要任务:开展违规大排档专项整治,主干道由综合执法局负责,主干道以外由各社区负责。

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组,由县药监局牵头。主要任务: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清查药品经营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及出租、出借证照等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我县成立八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

肉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由县商业局牵头。主要任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定点屠厂(场)的管理,完善生猪进厂(场)检查验收、屠宰加工登记管理制度,对进厂(场)生猪的产地、检验结果和出厂(场)肉品的流向进行登记;严格肉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必须加盖肉品检验合格印章,经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对肉品安全整治,到2007年12月31日,岫岩镇内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农村乡镇达95%;岫岩镇内所有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我县成立八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

肉产品检验检疫整治组,由县动监局牵头。主要任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进厂(场)的生猪检疫结果进行登记,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猪违法行为;加强对牛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管理。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成立八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19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