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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人民政府,神府新区管委会,省指挥部成员单位,省(中)直单位:

新冠肺炎爆发肺炎以来,全省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疫情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他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区实施”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制的要求, 《关于科学防控、准确政策、分类指导、做好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结合辽宁实际, 省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实行分区分级精确防控,统筹防控疫情,恢复经济社会秩序。 下达以下命令: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6号

一是科学判断,准确落实政策,实行县域差别化防控

根据疫情情况,省里制定了精确的政策,制定了有区别的县预防和控制措施,恢复了经济和社会秩序。科学判断风险,依法及时调整应急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人口和发病情况的综合判断,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类防控策略,确保运输畅通,促进有序复工复产,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辖区内的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6号

二是准确防控分区分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深入了解新冠肺炎肺炎的流行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生产和生活影响的基础上,将全省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区,并针对不同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

低风险地区:实施“对外防务投入”战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1)要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和高危地区疫情的跟踪和管理,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2)加强医疗机构发热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做好环境卫生和疾病预防知识的普及工作。(3)为保证交通和城乡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道路、村庄、社区和市场不得封闭,以保证人员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资料的正常流通。(四)全面恢复生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就业、原材料、资金和市场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企业应做好通风、消毒、温度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并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五)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允许为企业复工复产设定条件,不允许通过审批、备案等方式拖延开工时间。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6号

中等风险地区:实施“防外进、防内扩散”战略,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1)在低风险地区采取各种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医务人员、医疗床位、医疗用品、隔离场所等准备工作。对密切接触病例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于确诊病例,要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根据生产、生活接触的空室和人员范围,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二)对与疫情有关的场所和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同时保障交通、城乡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的正常流通。(三)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职工有序返岗,使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4)落实企业防疫责任,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采取分区作业、分散用餐等。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五)统筹加强本地区医用材料的生产、配置和储备。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6号

高危地区:实施“内部防扩散、外部防出口、严格管控”战略,根据疫情情况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第三,加强精确操作的领导,做好预防控制的分工、分类和区分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动态调整省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名单,落实分区分级控制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动态分析判断,在病例数持续下降、疫情扩散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时降低应急响应水平或终止应急响应。

各地区、各层次要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确政策”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控,落实“四早”和“四集中”,做好分区、分类、分类防控工作,加强相关措施与工作的衔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畅通人流和物流,延续产业链、供应链和资金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影响。要保证运输网络的畅通,保证运输企业和员工的防护用品供应,维护客流物流运行秩序。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6号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疫控制总部

2020年2月19日

(资料来源:省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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