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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主动,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巩固校园食品安全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的食品安全,保障师生食品安全,根据市局《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工作规划》要求,我局开展了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述

本区中小学有8个食堂,托儿所和幼儿园有107个食堂。我局共派出执法人员208名,检查了109个食堂和6个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的餐饮单位。

本次检查坚持“教学为主、教学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给学校领导,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原料,当场没收或者销毁。在检查过程中,发出了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检查管理体系的健全性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和要求是否明确。

(2)检查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设立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3)检查食品加工标准和加工场所的情况

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要求;该场所的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设施、设备、工具和餐具是否消毒清洁。

(4)检查食品原料的符合性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稳定合规的食品和原材料采购渠道;预包装食品分类账记录;食品样品保存记录。

(5)检查员工健康

员工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患有发烧、腹泻、咽炎和其他疾病的人是否停止在食品加工行业工作。

第三,有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学校重视食品安全,设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加强了管理力度。经过我们的反复宣传培训和现场指导,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逐步加深,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基本稳定。但是,也存在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些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落后,布局不合理。食堂操作间的墙上有霉斑,地上有积水。仓库没有按要求存放食品原料,还有其他杂物。手术室用于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和加工工具没有单独标识和使用。

(2)有些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忘记索取和保存相关证明文件,采购验收台账不具体、不完善。

(3)食品样品保留没有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四。“明亮的厨房和明亮的厨房”[h/]

到目前为止,我区共有115个学校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和集体食堂,全部完成了“明厨明灶”改造。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学校及幼儿园食品 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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