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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网4月23日在台北县熙中惊传中报道,学生辗转在校园内获得口交电影,自主向媒体出售2万元新台币,指定必须是现金。 两个人完全不愧疚。 另外,强调当初拍她口交的人才很可恶,不认为自己侵犯了同学的隐私,做出了大胆不可思议的行为。 据警察说,如果电影中男性表现出第三点,销售行为被认为是贩卖色情制品,成为妨碍风化的罪名。

【要闻】初中生持有同学口交性爱短片 向媒体要价2万

两人强调,这部痛苦的电影,北县中学学生上课时在学校娱乐圈利用“口爱”,主人公用手机拍下自拍的热情性画面,然后到处炫耀,不小心流出了电影带。 两个人强调他们朋友的朋友知道女孩的真实身份,如果报社愿意给钱,她们就能说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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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坦白说,他们正因为缺钱,才考虑卖电影。 两个人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些行情,有时侧耳讨论,最后拿出两万元的价格,必须是现金。 记者注意到他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中时买不起这样的电影,两个人羞怯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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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学校对此一无所知,但通报上级长官,该校的校徽和其他中学一样,在中学制服外也能买到,强调电影的真实性令人怀疑。

警察强调,爆料电影的复印件构成了危害风化罪,在男性提出第三点的情况下,播放淫秽影像,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色情CD。 女主角事后发现电影被卖的情况下,没有得到当初的同意,电影流出的情况下,可以向销售学生提出危害秘密的罪名。 (本文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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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茜]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初中生持有同学口交性爱短片 向媒体要价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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