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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新闻(楚天都市报) (记者馀皓实习生李炳星)昨天在武汉中院一审判处15岁少年郑某无期徒刑。

郑某租在武汉东湖风景区的私房一楼。 去年7月22日凌晨,他躲到3楼,用捡到的钥匙打开19岁女青年吴敏(化名)住处的门,偷了黄鹤楼的19包香烟后,再次逃跑对吴敏实施强奸。 害怕被发现犯罪的郑某手持桌子上的水果刀向吴连砍了30多刀,导致其死亡。

【要闻】15岁少年奸杀女青年被判无期

凌晨3点左右,吴敏被人发现死亡。 当天上午,民警在郑某的租房子里被捕。

武汉中院审理后,与郑某强奸持刀故意夺走他人的生命,认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郑某犯罪调查时,14岁以上不满16岁,酌情从轻处罚,但其手段残忍,结果严重,必须对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

昨天,法院在一审中判处郑某无期徒刑,剥夺了政治权利,郑和监护人共同赔偿了受害者家属23万余元。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15岁少年奸杀女青年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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