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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防疫指挥部社区组和农村组《进一步加强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析

防控总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村)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思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第6号令、第7号令和《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格调查30项严格控制措施的通知》(辽新防疫指标[2020]18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社区(村)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首先,总体思路

按照应对降级、防范意识和监督工作不降级的要求,防疫工作不能麻痹大意、厌战、侥幸心理和放松心态,防控意识不能放松。我们要保持头脑清醒,努力不减,标准不变,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把重点放在防疫和控制上。要严格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严格实施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部防御投入战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等风险地区应实施外部预防和内部防扩散战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充分发挥包括农村社区在内的基层社区的动员能力,实施地毯跟踪、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定防控,对家庭和人群实施防控措施,有效实施综合防控措施,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的传入、扩散和蔓延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COVID-19城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划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

(1)转移重心进行调查

一是按照三级应急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三合一调查组、巡回监督小组和志愿者在村庄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开展拉网调查,不封锁社区和村庄,做到严查严查。调查重点:外省及海外重点地区来(回)定居的居民(村民)。筛选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地址、联系方式等。是否已经在家中分离了14天,是否已经进行了核酸检测。调查管理要求:按规定及时填写《外来(回乡)居民(村民)统计表》,按程序上报市防疫指挥部,并统计清楚。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COVID-19城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划的通知》

第二,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电网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将电网划分为更小、更密的电网,并延伸至建筑物、楼层等较低层单位。按照建筑门、建筑头、网格成员、网格头、社区、街道、县和市总部的级别,从下到上进行调查和监测。同时,建立自上而下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制度。

(2)关注七类人员,掌握防控

首先,密切关注可疑人员,加强筛查和诊断。加快核酸检测在重点人群中的全面覆盖,及时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提高检测速度。进一步完善检测方案,缩短检测时间。保障医疗费用,将疑似人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行参与和享受。

第二,密切关注接触人群,加强集中隔离。孤立点实行“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即社区(村)干部、名片民警、乡村医生加强整体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三,密切关注潜在人员,加强跟踪核实。增加可追溯性监控。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调查,全面跟踪密切接触者。

四是密切关注发热人员,加强分类处置。严格控制发热门诊渠道,对发热门诊观察患者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普查。严格零售药店渠道,实行发热、咳嗽患者购买相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

第五,密切关注外省和海外重点地区的人员流入,加强精确控制。实施社区(村)领导干部2+5模式,对社区干部、医生、民警、电网工人、建筑负责人进行服务管理,全面掌握外省(归国)居民(村民)健康状况。外省及海外人员来(回)鞍应履行申报义务,利用鞍山市COVID-19疫情防控大数据平台,做到数据可视、真实、及时。

第六,密切关注交通流量,加强动态监控。严格关闭交通入口,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入鞍信息登记制度,狠抓外省(返乡)客运车辆和居民(村民)控制,将巡逻防控延伸至偏远社区(村)。

第七,关注企业返乡员工,加强健康检查。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工作,做好环境、路口、人员和车辆的消毒管理,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循环消毒,并做好记录。要做好企业和社区(村)的双向管理和控制,做好档案工作,确保行踪的可追溯性。

(3)加强大数据信息收集和外来人员调查

根据全员全面性和全过程性的原则,我们应采用“两制两分”的方法,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全方位收集外籍人员信息。

1.各部门的职责

市农村防疫指挥部和社区团体负责协调返乡人员的调查工作,指导县(市)、开发区开展外来人员的调查工作,并监督调查质量。各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大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医疗小组负责收集和汇总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和可疑人员的信息。社会稳定组负责全市防疫大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并为相关单位提供数据支持。港口交通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和公路路口的交通信息。教育小组负责收集和整理来学校的老师和学生的信息。市企业复工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复工人员的信息。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COVID-19城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划的通知》

2.工作流程

市防疫指挥部各工作组每天收集各种疫情数据,并汇总到社会稳定组。社会稳定组对其进行梳理、筛选和比较,形成落地结构化数据,导入大数据平台进行疫情防控。农村组、社区组和医疗组根据平台数据,指导县(市)和开发区防疫指挥部的农村组和社区组开展调查、监测和隔离。市防疫指挥部工作组应指派专人与社会稳定组密切配合,做好防疫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收集、汇总、梳理、流通和落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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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市防疫指挥部农村组和社区组要指导城乡社区深入落实《30项严格控制措施》(第二版),分区、分级、分级制定精准政策,牢牢把握外部防御投入、内部管聚和重点三个关键环节,构筑社区联防群控第一道防线,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安全有序恢复社会区域生产生活秩序。各县(市)、区、开发区应落实主要责任,并负责推动各街道(镇)、社区(村)严格执行外国人住宿、测温、隔离、消毒等措施。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落实调查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调查监测工作,注重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工作组应切实履行指导职责,统筹推进对外籍人员的调查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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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加强精确防控。根据《关于分层次实施精确防控措施的指导意见》(辽新防疫办[2020]17号),要强化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负责人、学校、社区、村委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五个关键岗位的防控主体责任,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加强对重疫区和高危地区流入人员的跟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和流动造成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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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对一线人员的保护。在保护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基础上,优先满足社区(村)防疫控制一线人员的需求,保障其健康。

第四,加强效率问责制。对于下列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外来人员发现不及时,登记不到位,外来人员登记表没有及时上报;在社区(村)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疫情,未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隔离治疗,导致疫情扩散的;因为聚集活动,导致了疫情的爆发。

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何柱市农业和农村事务局15242884599

民政局丛晓东1380412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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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COVID-19城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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