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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我市中小企业经营的影响,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稳定就业政策”部分进行了解读。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市人民社会保障局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受疫情严重损害的企业可在7月份延长缴纳社会保障

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陈贵表示,市社会保障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稳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为2019年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稳定就业和再就业提供支持,企业下岗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诚信守法经营,返还企业和个人上一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的资金可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或员工培训。

受疫情严重损害的企业可在7月份延长缴纳社会保障

暂停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在申请延期缴费后,中小企业可将1月和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期限延长至3月底,企业可在4月进行补充申报,未缴社会保险费从1月至3月全额缴纳。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剧院、冰雪运动等企业。一、流行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期可延长至6月底,企业可在7月份补充申报,并从1月至6月份足额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严重损害的企业可在7月份延长缴纳社会保障

鼓励和支持鞍山人返乡就业和创业。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疫情的新增就业安排,发放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对政策出台后6个月内重返中小企业工作的鞍山户籍人员,每工作半年补助500元,每工作一年补助1000元。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将首次获得创业补贴。补贴最高限额为每年5000元,可补贴两年。吸收海归就业困难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企业,可按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同时,企业也可以申请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40%。中小企业录用大学毕业生并在毕业后5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缴纳的大学毕业生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受疫情严重损害的企业可在7月份延长缴纳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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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受疫情严重损害的企业可在7月份延长缴纳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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