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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了解到,根据省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的决定,并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避免因大量人群聚集造成的感染风险, 为确保全市大多数车主、驾驶员和考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交通管理部门将从即日起暂停对本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处理。 详情如下:

从现在起,交通管理部门将暂停处理机动车辆和司机

一是暂停鞍山市、县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理服务网点等车辆管理窗口的对外业务。

二、暂停鞍山市和县两级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1.对于成功获得任命的候选人,车管所将统一办理调整考试。

2.已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取得预约结果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或交通管制12123 APP取消考试,或由车辆管理处统一取消考试。取消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

三、暂停鞍山市和县两级机动车检验业务。

四、暂停鞍山市及县级范围内的驾驶员资格认证、全员学习教育和考试业务。

5.车主和司机如需申请6年免检,并在近期内获得新的驾驶证、行驶证和牌照,可通过交通管理12123 APP在线申请,相关证件将邮寄给您。

六、由于疫情防控,不可能进行驾驶员考试、办理认证教育、换证和检查机动车等。,车管所会妥善处理。

七、上述业务的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予以通报,请广大公众密切关注。

鞍山市交通管理部外部联系电话:

鞍山市车辆管理处:0412-2911333

鞍山市车辆管理处稽查处:0412-2911611

海城车辆管理处:0412-3386388

泰安县车辆管理处:0412-4891989

岫岩满族自治县车辆管理处:13704205077

岫岩满族自治县车辆管理处:13804125366

边肖: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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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从现在起,交通管理部门将暂停处理机动车辆和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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