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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鞍山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鞍山市气象台的咨询和判断结果,预计1月2日至6日,我市将面临严重污染天气。因此,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月2日12: 00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要求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工业源、尘源和移动源应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要求实施应对措施。建议敏感人群减少出行,提倡公共绿色出行,停止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户外课程和活动。

重污染天气警告公告

鞍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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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重污染天气警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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