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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民李女士丢失了一部苹果手机。23号,一个陌生女人突然加上了李女士,声称拿起了她的手机。如果李女士想拿回她的手机,她必须支付1500元。不不不。

我找到了你的手机,想把它拿回来。预付

相关法人表示,失物必须归还失主,所以要价甚至是一种敲诈

■全媒体记者于金来

一名记者昨天获悉,一个月前,李女士丢失了一部苹果手机。23号,一个陌生女人突然加上了李女士,声称拿起了她的手机。如果李女士想拿回她的手机,她必须支付1500元。

这个陌生的女人不想见面,在收到钱后,要求把她的手机快递给李女士。

据李女士说,这款手机在她第一次买的时候价值6000多元,但现在卖旧手机不值1500元。只是手机里有很多照片,非常难忘,所以我想拿回我的手机。为此,她答应给一个陌生女人300元的报酬,但对方拒绝了。最终,双方协商的结果是,李女士支付了500元作为报酬。然而,这个陌生女人坚持要李女士给她汇钱,然后她将她的手机快递给李女士。我不相信一个可以主动要求奖励的人会在收到钱后把她的手机快递给我。李女士说她坚持要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手机。因此,双方不能争论,归还手机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李女士说她不能用她的手机,但是对于一个陌生的女人来说,要求奖励是不舒服的。

讨厌。这位女士的手机实际上要价1500元,但她没有归还

对此,有关法人表示,根据法律,丢失的财产本身必须归还给失主,如果失主找不到,就应该交给警方。如果丢失的财产被强行占有而不归还,当事人很可能被怀疑犯有贪污罪。对于遗失物的返还,法律规定,除了遗失物的人自己的报酬外,所有人只需支付必要的费用,即对方保管和返还遗失物的相关费用。对于一个陌生的女人来说,问这样的价格,甚至是一种勒索,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讨厌。这位女士的手机实际上要价1500元,但她没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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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讨厌。这位女士的手机实际上要价1500元,但她没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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