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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16号,从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上调,以最近一个月的贷款市场报价(LPR)为定价基准,也被市场称为抵押贷款利率汇率锚。昨日,记者获悉,我市多家银行系统推进了新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启动了LPR利率+附加抵押贷款利率的新模式。

据报道,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公告,从10月8日起,新发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由最近一个月同期的LPR作为定价基准而形成。之前已经发放的住房贷款和已经签署但尚未发放的贷款对购房者没有影响。在整个过程中,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此外,扶贫贷款和学生贷款等政策性业务仍按央行基准定价。

据了解,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计算方法由原来的基准利率计算方法改为LPR+加号点计算,由18家全国性银行根据近期市场情况计算,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计算加权平均值。

据我市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此次新规的实施在利率方式上发生了变化,但总体变化不大。目前,许多银行从10月8日起实行贷款市场(LPR)利率,并系统地推进了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

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市分行相关人士表示,按照央行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业务实施细则、贷款合同修订细则、制度转型升级细则、员工培训细则、政策宣传、解释咨询服务细则等工作,相关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建行鞍山分行工作人员还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签订日期将在10月8日以后,按照贷款市场(LPR)的利率执行。目前,建行已按规定正式实施。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工作人员表示,自10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已按贷款市场的利率报价。10月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经签署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同时,民生银行鞍山分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民生银行总行已经完成了系统的优化升级和合同文本的修订,业务稳步推进。

全媒体记者张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十一”假期后,银行按揭利率正式“换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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