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17字,读完约1分钟

小刚和大伟(化名)都经营垃圾收集站,他们成为同行的竞争对手。小刚出于嫉妒,把点燃的煤拿到大围集煤站,扔进院子里的杂物里。由于这种竞争,小刚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据了解,小刚和大伟在泰安县经营垃圾收集站,两者在业务运营上存在竞争。基于报复心理,小刚喝完酒后把煤带到大伟的垃圾收集站,把煤扔到院子里的杂物里,点燃泡沫、塑料等杂物。被发现后,他报了警,火被扑灭了。根据评估,被销毁物品的价值为254元。法院认为,被告被传唤到庭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涉嫌犯罪事实,愿意接受依法从轻处理的处罚。考虑到他的家人在案件发生后对受害者损失的积极赔偿以及受害者的理解,他可能被酌情从轻处罚。被告被判犯有纵火罪,并被判处三年监禁。

同伴是敌人。他点燃了对方垃圾收集站的杂物

边肖:张玲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同伴是敌人。他点燃了对方垃圾收集站的杂物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