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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日起,机动车检验标志实行电子化,辽宁省从20日起全面推广,鞍山市将根据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指示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全媒体记者姜旭)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改革,提高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在16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批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机动车检测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许可服务。其中,辽宁省将从20日起全面推进,鞍山市将根据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指示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从20日起,辽宁机动车检测标志将实现电子化

据介绍,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通管理12123手机应用程序申请机动车检测标志电子证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发放检验标志时,会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并通过信息系统推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通管理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和使用。其中,6年内免检的车辆可直接在网上申请检验标志电子证书。

从20日起,辽宁机动车检测标志将实现电子化

如果在用车辆仍在检验有效期内,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证书,车主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

如果纸质检验标志证书丢失或损坏,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无需申请更换检验标志。如果您需要纸质检验标志证书,您可以选择邮寄或到车辆管理处领取。

如何展示和使用电子标牌:电子检验证标牌可分为三种方式:网上展示、线下展示和印刷展示,方便机动车车主或驾驶员在不同场景下申请。

如果您在网上出示,您可以直接登录交通管制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如果是离线展示,可以提前下载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并保存在手机中,使用时可以直接展示;如果打印,检验标记电子证书可在线下载并打印为纸质证书,其效果与电子证书相同。

在处理事故时,对于双方协商处理的经济损失事故,可以查看对方的车辆检验标志电子证书,确认车辆检验状态;在办理保险索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办理车辆保险索赔的相关手续;租赁、抵押或交易车辆时,可出示检验标志电子证书,以证明车辆检验状况,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检查时,收到检查标志电子证书的车辆不需要粘贴纸质标志,交警将通过执法PDA在执法管理中检查车辆检查情况。

来源:鞍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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