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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刘小锋)3日,记者从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鞍山市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发布,市生态环境局将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海城河、南沙河、梁云河、刘阳河、五道河和解放河的污染源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城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是对污染严重的河流流域进行检查,并花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本次行动坚持调查与通报相结合、处罚与整改相结合、曝光与问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海城河、南沙河、梁云河、刘阳河、五道河、解放河的污染源进行了重点检查,实现了从源头治理环境问题、全面整治整顿、责任不放过、水质突破的目标,取得了丰硕成果,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城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针对六条河流的污染问题,列出问题,建立销售编号制度,限期治理,确保年底前水质明显改善,力争达到断面水质标准;到2020年,该断面水质将稳定达标。其中,海城河牛庄国家控制断面符合地表水四级标准,其他五条河流省级控制断面符合地表水五级标准。

鞍山发起了一场清水保卫战,调查六条主要河流的污染源

此次专项行动包括七个方面的检查,包括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以及是否有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设施)收集的污水是否未经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直接排放。污水处理厂(设施)是否配备自动监控设施,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连接,是否通过验收,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稳定运行,是否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等问题。检查污水处理厂(设施)的污泥处置情况,污泥是否得到安全处理和处置,处理后的污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污泥处理和处置的去向是否有记录等。;检查沿江工业园区和企业,主要检查工业园区或其依托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否符合排放标准,污水是否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工业园区内已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否配备自动监控设备,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连接,是否通过验收,自动监控设备是否正常稳定运行,是否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等问题。企业排放到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是否经过预处理,是否符合网络接入标准。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的环境评价和验收审批程序是否完备,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与此同时,沿河排污口将是此次行动的检查重点。

鞍山发起了一场清水保卫战,调查六条主要河流的污染源

通过调查、整改、通报、曝光和问责等方式采取专项行动,发现的污染问题移交有关部门按照纪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发起了一场清水保卫战,调查六条主要河流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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