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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擅自携带或收集上述危险品。一经查实,警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惩相关责任人

1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充分展示打击枪支爆炸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成效,掀起新一轮消除枪支爆炸隐患的宣传攻势,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总体工作部署,12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在鞍钢炼铁厂开展了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支炸药活动。

据了解,市公安局非常重视销毁工作。为确保安全有序销毁,坚决防止枪支被抢、被盗、丢失等事故,市公安局制定了《鞍山市公安局销毁非法枪支、爆炸物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成立了公安、交警、巡警特警、鞍钢等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还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销毁爆炸物品,确保我市爆炸物品销毁工作万无一失。在销毁炸药和枪支期间,全市出动了52名警察、5辆武装护送车和1辆炸药和枪支运输车。上午9点,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待销毁的炸药被送往鞍钢炼铁厂的炼钢炉,整个销毁工作顺利完成。总共销毁了194支无用的官方枪支、34支非法枪支和33把管制刀具。

鞍山警方集中力量销毁非法枪支和爆炸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国家管制装备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也是违法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鞍山警方集中力量销毁非法枪支和爆炸物

警方建议公众不要擅自携带或收集上述危险品。一经查实,警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惩责任人。同时,爱护城市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公民如发现有人私自携带或窝藏上述危险品,可拨打110或就近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将在第一时间合理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警方提供的照片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姜旭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警方集中力量销毁非法枪支和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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