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72字,读完约3分钟

摘要: 对违章车辆驾驶员,严格依法扣3分,并处200元罚款。交通管理部门还将依托现有的视频采集设施,结合道路服务管理工作

6日,鞍山火车站前的一个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人们和车辆相互礼貌,交通顺畅。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良照片

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获悉,针对机动车不尊重斑马线的违法行为,鞍山市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礼让斑马线不仅是文明驾驶的一种习惯,也是交通法规中的一项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当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他应该停下来让路。当机动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情况下通过道路时,行人应避免过马路。交警可以依法处罚拒绝给斑马线让路的机动车。

鞍山市将对不良斑马线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斑马线礼貌是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正常管理工作,也是目前人们更加关注的一个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经过一段时间对礼貌斑马线驾驶行为的主动、引导和管理,少数司机逐渐培养了文明礼貌的安全意识。然而,仍有一些司机没有养成礼貌的习惯,汽车和行人抢道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针对我市礼让斑马线的现状,借鉴发达城市成熟的管理经验,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各区选择几个重点路段,对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有效的整改,并严格依法给予违章车辆驾驶员3分的驾驶证扣分和200元的罚款。交通管理部还将依托现有视频采集设施,结合道路服务管理工作,提前启动对烟草岗四个重点路段、新华街胜利酒店门前斑马线、胜利路钱安路站、民生西路盛兴路站的强力整治工作,带动城市与重点区域的联动,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友谊斑马线安全意识和主动友谊习惯的培养。

鞍山市将对不良斑马线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据报道,礼让斑马线涉及两种交通参与者,即机动车和行人,行人也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解释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穿越道路应当使用人行横道或者穿越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无过街设施的路段上过街,应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鞍山市将对不良斑马线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行人不能随意穿越高速公路,以保证机动车的正常通行,而行人应在人行横道上得到机动车的礼遇。过马路时,行人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不要绕过斑马线,以免信号灯熄灭时行人还在路上,与正常通过的机动车发生冲突。

警方特此提醒公众,斑马线既是安全线,也是生命线。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减速避让是法律规定,是文明的体现,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相互理解和关爱。请广大市民主动让斑马线更安全、更文明、更温暖。

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旭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市将对不良斑马线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7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