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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几天前,两个在城市中相距5公里的斑马线连续两个星期一被机动车撞上。在这两起事故中,行人都按照交通规则在斑马线上行走,两个司机都负有全部责任

2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了解到,前几天,本市两个相距5公里的斑马线连续两个星期一发生机动车撞倒行人的事故。在这两起事故中,行人都按照交通规则在斑马线上行走,两个司机都负有全部责任。

据了解,15日17时左右,司机马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公交车,沿建设大道由北向东左转,在前往前山西路和建设大道交通站东侧人行横道时,遇到金某,沿人行横道由北向南走。由于马没有停车让道,汽车的前部与金相撞,造成金摔倒在地,汽车受损。

22日11点左右,司机高驾驶一辆小车,正准备从南向西左转,沿南迪豪村路行驶至路南迪豪路口。这时,行人王正从南向北走过人行横道。由于高没有仔细观察路面,没有减速或停车让道,他的车辆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王受伤。

据报道,这两起事故的地点相距仅5公里。两名司机马和高的行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避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司机马、高负全部责任,行人金、王不负全部责任。

两名司机对斑马线上的行人受伤负有全部责任

交通管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文明驾驶的有关规范,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主动礼貌,自觉开辟人行横道,我会停车;人行横道上没有人,所以我走得很慢;无信号路口,主动避让的驾驶习惯。同时,建议行人过街时走人行横道,跟着信号灯走,走路时不要看手机,注意车辆的交通状况,匀速安全地过马路。

两名司机对斑马线上的行人受伤负有全部责任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姜旭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两名司机对斑马线上的行人受伤负有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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