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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获悉,鞍山市最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据司机说,当他开车时,他突然发现前面有一个行人,他无法避免撞倒这个行人。在这次事故中,对面机动车的司机也被交通管理部门追究责任。

据了解,6月15日23时50分,在102国道鞍山段,牟伟和吴某两地车辆行驶方向相反。就在两辆车相遇的瞬间,牟伟突然发现车前有一个行人。由于这一突发事件,魏迅速刹车并调整了车辆的方向。但是,由于车辆离行人太近,无法逃脱,他撞倒了行人杨。

事故发生后,经事故警察调查,魏没有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但是他为什么没有看到路上的行人呢?最后,警察从他们的车内驾驶记录仪中了解到了事故的整个过程。

在视频中,魏被高光束影响的车辆一边行驶一边向行驶,几乎看不到前方的道路。当一名行人出现在车前时,魏的反应不到半秒钟,导致他没有采取措施,并伤害了行人。后来,经过调查,交通管理部门传唤了当时滥用远光灯的司机吴某,最终认定吴某应对这起交通事故负责。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表示,不当使用远光灯会导致对面的司机瞬间失明,司机对车速和距离的感知会降低,这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司机应正确合理地使用远光灯,并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视频截图)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姜旭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半夜,远光灯使司机眼花缭乱,撞到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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