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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30日8点15分左右,高新区一名男子在朋友的婚礼上非法燃放鞭炮,当场被巡逻警察抓获。目前,警方对一名男子处以500元的行政罚款,并对他进行了批评

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6月30日8时15分左右,一名男子在高新区参加朋友婚礼时非法燃放鞭炮,被巡警当场抓获。目前,警方对一名男子处以500元行政罚款,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事件发生时,王佳宇警察局的警察正在该地区巡逻。当他们到达某个地区的主要入口时,他们发现一辆婚车车队正驶入。与此同时,一名白人男子在社区的正门点燃了三支鞭炮。看到这种情况,警察立即控制了它,并把它带回警察局进行调查。经过调查,男子任当天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婚礼,当车队到达新房时,朋友让他帮忙点了三个鞭炮。任不知道鞭炮的来历。最后,警方对任处以500元的行政罚款。

[2019鞍山市中考]在考试期间燃放鞭炮的男子被罚款500元

据了解,为了给高考学生创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市公安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在行动中,各城区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科学部署警力,组建了多支机动巡逻检查控制力量,每天,特别是周末,对辖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进行检查控制。一经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立即进行查处,并查明肇事者和原因。到目前为止,全市公安机关已经向全体公民散发了2000份信函,立案查处了4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处罚了42名公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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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多年前,我市颁布了《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了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即每年农历23月23日至正月15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期间,市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储存或者销售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购买、销售、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烟花爆竹,情节较轻的,由公安部门依据《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三条责令停止燃放,并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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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噪音和气体污染,还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警方提供的照片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姜旭

来源:鞍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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