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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记者从鞍山市交通管理局了解到,6月27日,车站大队在建国大道和平大桥岗进行检查控制工作时,拦截了一辆未通过检查且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最终给了司机1500元罚款,吊销了两年驾驶证,车辆被没收并强制报废。

案发当天上午9点左右,检查系统报告说,一辆疑似报废的汽车从北向南直行。接到报警后,值班警察在和平桥派出所进行了拦截工作。一分钟后,发现可疑车辆正驶往哨所,值勤的交通警察拦住了车辆。

经询问,司机承认该车多年未检查过。交警通过警用通讯获得现场车辆信息,显示车辆状态为过期,达到报废标准。交通管理部门口头传唤司机到车站大队接受治疗,并联系拖车将他的车拖到大队。

最终,司机被罚款1500元,驾照被吊销两年,车辆被没收并被迫报废。

(图像由交通管制部门提供)

鞍山日报首席记者王一迪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对报废汽车的严厉处罚没有讨论:这三种处罚比一种更令人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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