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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鞍山市中考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正式颁布,为考试人员划出了明确的“红线”。一旦接触,就会受到警告并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的进行,鞍山市为考生划定了明确的红线。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并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对其他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鞍山市中考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正式颁布。

据了解,考试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和阅卷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应停止参加当年和次年的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和记过行政处分,同时追究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

如:未认真落实考生安全检查工作;未能及时报告问题。发现违纪作弊的考生不能及时制止和处理;在处理违纪候选人时,事实不清楚,证据确凿。评分和分类严重失职,导致明显的错误评价、漏评或整体错误。不得改变评分规则或根据评分规则进行评分。未经授权披露的标记和评分应保密。

由于考试工作人员的疏忽,考试中心或考场纪律混乱,作弊严重的;或者同一考点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同时考试卷数相近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对考试区域的负责人、责任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降低其职务等级或者开除其职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沈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2019鞍山中考]设红线!考官违规处理办法正式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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