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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一次,鞍山市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增设了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扩大了门诊慢性病诊疗服务范围

1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获悉,鞍山市门诊慢性病登记工作已于2019年下半年启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了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的登记和初审。在门诊慢性病的认定中,鞍山市新增了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扩大了慢性病门诊范围。

新增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定点机构

据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介绍,申请体检的患者必须是鞍山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审查,自7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慢性病治疗,相关费用可按相关政策报销。门诊慢性病复查发现,登记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30日16点(节假日休息)。

本次慢性病识别登记携带的材料包括:患者医疗保险ic卡、患者身份证、医疗保险IC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至A4纸)、两年内住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和出院小结,或一年内真实的门诊记录(带医生姓名和签名)和真实的相关检查报告(带医生姓名和签名)。未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记录不予登记。所提供的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取消门诊慢性病资格,并追究责任。

2019年下半年,鞍山市门诊慢性病登记工作开始

未能按要求参加认证将被视为放弃

如果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患者只能选择一种门诊慢性病;过去,已在门诊接受慢性病治疗的患者无需再次登记,但可以继续在门诊享受慢性病治疗,暂时不予复查。肾透析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的患者申请高血压三期门诊慢性病,只需在选择的医院登记,并在两年内提交相关住院记录,无需参与审核确认。在异地工作或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参保人员,可在两年内凭其住院记录向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二楼64号窗口提出本人或代理人慢性病复查申请。

2019年下半年,鞍山市门诊慢性病登记工作开始

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和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门诊慢性病患者可在2019年7月15日后到注册医院检查复查结果。慢性病复查的地点在鞍山市第二医院门诊大厅一楼西侧体检中心,具体时间由患者注册的定点医疗机构通知。

2019年下半年,职工医疗保险将增加到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或增加门诊慢性病诊疗服务范围:

1.唐山汤岗子理疗医院:糖尿病

2.鞍山金普医院:甲状腺机能亢进和甲状腺功能减退

3.鞍山灵山医院: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甲状腺功能减退

4.鞍山德意中医医院:甲状腺机能亢进和甲状腺功能减退

5.鞍山康华医院:冠心病和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刘小锋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2019年下半年,鞍山市门诊慢性病登记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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