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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记者从铁西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被告人朱某在铁西区一所出租房内抢劫了妓女刘某。在从270元中拿到现金后,他强迫刘转账14000元。近日,铁西检察院对被告人朱某提起诉讼。

2019年1月13日19点左右,云南人朱某在鞍山市铁西区徘徊,等待作案时机。朱到鞍山市铁西区永乐区时,被害人刘叫他卖淫。经过双方协商,朱牟某跟随刘某来到鞍山市铁西区刘某租住的房子。进入卧室后,朱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架在刘某的脖子上,让刘某拿钱,刘某从手机外壳中取出270元现金交给朱某。朱牟某要求刘牟某使用手机软件向其转账,刘牟某分四次向朱牟某转账,共计1.4万元。随后,朱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受害者刘某的双手反绑在背后,用胶带封住刘某的嘴,逃离现场。被告朱谋谋抢劫所得人民币14,270元。事发两天后,朱被警方逮捕。

出租房间里的刀子迫使这名妇女转账14000元

根据铁西检察院的审查,朱谋谋以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应该追究他抢劫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铁西检察院对被告人朱某提起公诉。

《千山晚报》首席记者于金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出租房间里的刀子迫使这名妇女转账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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