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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隔离试验

5月18日和19日,辽宁省首例人身隔离减刑案件在海城市南泰监狱会议厅举行。通过物理隔离试验,进行了零接触案件处理,成功处理了106起减刑案件。既能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减刑案件的顺利进行,提高疫情防控期间减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又能有效保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办案和疫情防控并重,充分发挥减刑制度对罪犯改造的激励作用。

辽宁是第一次!“物理隔离”减刑案在海城举行

在疫情防控期间,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和创新审判新模式,积极解决疫情期间减刑案件的审判问题。医院第三检察部积极联系鞍山中法监狱、南台监狱,探讨研究一种既符合防疫要求,又方便快捷的新型审判模式。经过多次沟通和现场调查,决定将法庭移至配有全封闭式钢化玻璃的监狱审讯室,可有效实现检察官、法官和罪犯的身体隔离。罪犯无需出狱即可参加庭审活动,并通过实体隔离庭审进行零接触办案,实现司法办案和防疫控制并重。

辽宁是第一次!“物理隔离”减刑案在海城举行

审判现场

鞍山市检察院在处理这批减刑案件中,进一步优化了检察官的办案机制,决定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检察官的办案小组负责对同一罪犯的减刑进行审查,有效地减少了检察官反复阅读案卷和制作法律文书的时间。同时,办案责任越来越清晰,权责一致,以最低的司法成本最大化法律产品的产出。

:姚凌

来源:鞍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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