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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陷入僵局的现状,为有效防控COVID-19肺炎疫情,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疫情防控战,全面打赢人民疫情防控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积极反映和举报宝贵防控线索的市民进行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告对象

1.自2020年2月3日起,非鞍山籍人员未向村(社区)和责任单位申报登记;

2.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人员,以及在重点地区未被隔离或在家观察的人员;

3.不符合居家隔离和居家观察相关规定要求的;

4.接受关键区域的人员,与人员密切接触的生活,聚集等。故意隐瞒不报的;

5.其他可能造成疫情传播或者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

二、举报电话

上海市肺炎疫情防控报告线索:0412-3228890

第三,奖励标准

经核实属实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如果确定为在家观察对象,奖励举报人200元;

2.如果确定为集中隔离和家庭隔离对象,奖励举报人500元;

3.如确定为疑似案件,奖励举报人1000元;

4.经确认为确认案件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5.主动向管控责任单位报告和登记,并确定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比较奖励。

实施逐步验证,即奖励。如果报告的案例和初始验证之间有变化,则该变化将高于较低的值,并且差额奖励将被填写。如果许多人举报同一对象,奖励第一个举报人;两人以上共同举报的,按举报线索奖励。

四.赎回方法

奖金由市疫情指挥部通过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或本人直接转账

付款将以托收方式进行。

V.相关要求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他们不应捏造或歪曲事实,或诬告或陷害他人或家庭。否则,一经查实,应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为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接受匿名举报。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办法由市防疫控制指挥部负责解释。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

从实施之日起,有效期至COVID-19取消肺炎防治之日。

海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疫控制总部

2020年2月15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关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疫情防 控重点人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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