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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我县发展精神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辽宁省“阳光家园工程——智残、智残、重残关爱服务工程”(2012-2015)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残联近日公布了2012年“阳光家园工程”的全部资金。
阳光之家计划的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享受最低生活补贴的智力、精神和严重残疾的失业家庭、在家照顾残疾人的家庭以及残疾人公共福利寄宿照料服务机构。家庭护理资金主要用于与残疾家庭日常生活护理服务相关的费用。护理机构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残疾人职业康复培训、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和设备,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
县残联共发放补助资金11.4万元,逐一登记受助机构、家庭和残疾人的基本信息,并实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项目管理系统。相信补贴资金的发放必将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推进我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惠及更多的残疾人朋友。

台安县残联完成2012年“阳光家园计划”资金发放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台安县残联完成2012年“阳光家园计划”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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