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09字,读完约2分钟

摘要: 为了做好COVID-19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今年清明节期间,所有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散葬墓等礼拜和清扫场所均取消并关闭管理。

12日,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为了做好COVID-19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清明节期间人们的聚集活动,防止疫情反弹和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今年清明节期间,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散坟等礼拜场所和扫墓服务全部取消,实行封闭管理。

县(市)区、开发区成立清明节文明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各乡(街道)、村(社区)应加强对公墓的监管,特别是分散坟墓的集中埋葬区,并严格关闭坟墓区的入口;引导居民(村民)简化葬礼,避免人群聚集;提倡文明祭祀,禁止烧纸等封建迷信。

殡仪馆不得开展告别、守灵等集会活动。各公墓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预约和一对一的方式,开展选墓、售墓、分批埋葬等殡葬服务。每户进入公墓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

要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纸币、实物捆绑纸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殡葬用品商店、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等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查处非法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行为;综合执法部门要坚决打击流动销售封建迷信物品。

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墓穴烧纸的习惯,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活动,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在重点林区、山口、森林坟墓等重点防火区域,张贴森林防火标语,竖立禁止野外用火的警示标志。

清明节期间,公安部门将向殡葬服务单位和分散坟墓集中埋葬区派出警力,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劝阻和疏导工作,维护坟墓祭祀场所的公共秩序,及时处理因禁止进入坟墓而引发的各类案件。拒绝、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全市24小时值班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工作。

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清明节文明殡葬工作的管理、服务和安全进行定期检查、抽查和现场监督,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

边肖:杨峰

免责声明:本网站的一些文章是从互联网上转载的。如果涉及到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请通知本网站进行处理。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今年的清明节,城市的清扫场所取消了清扫服务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2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