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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大减收成本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从今年开始,摩托车牌照费用等行政性收费将会降低。

根据通知,公安部门发布的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旅游车摩托车、大使馆摩托车和领事馆摩托车)牌价收费标准由原来的70元调整为35元。同时,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张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补办)收费标准从每张500元调整为200元。

据了解,我市公安部门已于2019年一次性降低摩托车牌照成本。到目前为止,仅这一项每年就减轻了群众负担155万元以上。

新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我市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本通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场监管、财政、价格等主管部门将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边肖: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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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摩托车牌照的费用从每辆70元调整到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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