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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备承包商名单管理规定(试行)》(深府〔2005〕114号)和《2005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备承包商申请受理的通知》(
深预备委员会〔2005〕1号) 现在公告。

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备承包商名单( 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备承包商清单管理规定(试行)》,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基础和基础、土石方、建筑装饰、建筑幕墙、机电设备安装、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 实施工程承包时,总承包商必须从预选承包商名单中选择承包商。

【要闻】关于发布《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

在这次预选承包商的申请受理和审查过程中,发现4家申请人的资料造假,其中纳税说明造假2家,业绩资料造假2家。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备承包商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对制造虚假的4名申请人不列入名单,两年内不接受加入名单的申请。

【要闻】关于发布《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

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建设局2006年5月8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关于发布《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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