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30字,读完约3分钟

20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随着《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援助体系实施方案》的颁布,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援助体系正式建立。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国务院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同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基本挽救残疾儿童。到2025年,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和服务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救助。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和残疾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实施方案》经过多次修订完善,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发布。该计划明确规定了援助的目标、内容和标准。其中,救助对象为鞍山市户籍儿童,0.7岁,出生缺陷,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发育异常,需要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援助的内容包括手术、辅助设备配置和康复训练,主要目的是缓解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态、提高自我护理和社会参与能力;援助标准为:康复训练援助:每人每月12000元的固定补贴,共1000元;年度连续补贴;手术援助:一次性固定补贴,每人12000元;艾滋病:补贴范围从免费配套艾滋病到最高补贴限额10万元不等;生活补贴:为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提供生活援助。每人每月的生活津贴是1700元,每年最高限额是20000元。抢救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紧急救助、财政康复专项补助和个人自付等共同承担。财政康复专项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共同出资,先医疗保险,后补助,自负盈亏。此外,在其他地方接受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卡持有者康复培训的残疾儿童将获得生活援助。

鞍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正式建立,到2020年底,全市残疾儿童将得到最大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援助系统与以前援助的最大区别在于从最初的小规模项目援助转变为政府的救援系统。救济更加安全、更加制度化、标准化和持久;残疾儿童康复援助的数量有所增加,所有符合援助条件的残疾儿童都可以获得康复援助。到2020年底,全市残疾儿童应基本得到救助;援助的内容已经扩大,从最初的单一培训援助扩大到医疗援助和生活援助。这一救助体系的建立解决了残疾儿童家庭的贫困和因残疾造成的困难等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儿童的关怀。该《方案》还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接纳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培训的公益性二级医疗机构和私营机构。具有特殊康复技术要求的公益性或者指定的医疗、教育康复机构,由县(市)以上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定。此外,市、县(市)区政府将康复机构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组织公益性康复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的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援助体系。

鞍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正式建立,到2020年底,全市残疾儿童将得到最大

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严岳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正式建立,到2020年底,全市残疾儿童将得到最大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7634.html